汕頭公布社保卡管理辦法意見稿 擬出臺社保卡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社會保障卡的使用和管理,維護持卡人的合法權益,汕頭市人社局公布了《汕頭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從即日起至8月17日向公眾公開征集意見。
根據(jù)《征求意見稿》,社保卡,是指按照人社部的規(guī)劃標準,由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行的,加載金融功能的多功能智能卡。該卡是個人辦理和享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其他相關社會公共服務的憑證,也可作為銀行卡使用。社保卡的發(fā)放對象為本市戶籍人員以及依法享受本市社會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務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社保卡分成年人卡和未成年人卡:未成年人卡持卡人須在年滿16周歲后三年內換領成年人卡,否則三年到期后未成年人卡自動停用。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員首次申領社保卡的,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到所屬的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未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首次申領社保卡的,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鎮(zhèn)(街道)人社所申請辦理。
《征求意見稿》明確,社保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其具有社會保障功能應用、金融功能應用和經市政府批準的其它公共服務功能。其中,社會保障功能應用主要是辦理醫(yī)保個人賬戶消費、醫(yī)療費用實時結算、繳納社保費、發(fā)放待遇、信息查詢、公共保障等業(yè)務。在金融功能應用方面,社保卡含有銀行的賬戶,該賬戶具有銀聯(lián)標準借記卡的所有功能,持卡人可以進行存款、取款、消費、轉賬及理財?shù)冉鹑跇I(yè)務,并可辦理代收付結算、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等業(yè)務。
此外,持卡人遺失社保卡的,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社保卡所加載金融賬戶的銀行服務網點辦理書面掛失手續(xù)。持卡人因故無法及時辦理書面掛失的,可以通過電話方式進行臨時掛失。臨時掛失后,社保卡的社會保障功能需書面解掛后才能啟用,金融功能的掛失時效按銀行規(guī)定執(zhí)行。



